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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朱瑞陽律師擔任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勞動事件勞動組調解委員

本所朱瑞陽律師擔任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勞動事件勞動組調解委員,桃園地院將本案分由屬勞動法庭成員的院長邱瑞祥辦理,經指定有處理航空界勞動案件經驗的勞動調解委員,事業組由李貞儀律師擔任,共同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歷經4個月、3次勞動調解程序期日,並在雙方律師團的共同努力下,基於勞資關係和諧與友善,達成自110年1月1日起恢復罷工空服員權益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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